基隆市一名男子因為失業,借錢度日,他經朋友介紹向一家地下錢莊借了7萬元,但僅3個月時間,本金加上利息就變18萬元,他還了8萬元,仍欠10萬元,因還不出來,接連被載到山上痛毆兩次,還被電擊恐嚇。警方昨晚逮捕4男,今天上午依重利等罪嫌移送法辦。

 

最近有很多朋友詢問我有關(貸款.卡債)的問題

因為我曾經有過這方面的經驗(貸款.卡債)

所以我決定寫一篇關於(貸款.卡債)解決的管道

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解決金錢上的問題

 

 

 

 


中國時報南投小額借貸【洪安怡╱台北報導】

為了多賺點錢,部分勞工下班兼差貼補家用,但當勞工從甲工作趕赴乙工作,途中發生意外,無法認定為職災。勞動部表示,《勞基法》認定的職業災害,只限制工作場域和勞工上下班通勤這段路,若勞工繞路要買早餐、接送小孩,途中出意外,都不應歸咎於雇主之責,因此雇主不需補償。

職災補償分為勞保職災給付、《勞基法》職業災害補償2個部分,當勞工發生意外,被認定為職災需補償時,民眾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職災給付,雇主則要負擔《勞基法》的職業急需一筆錢災害部分。日前有民眾詢問勞動部,若勞工從事2份以上工作,下班後直接趕赴另外一個工作場所,途中發生意外事故,是否為《勞基法》所稱職業災害?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解釋,《勞基法》的職災認定,一般與工作場所發生直接關係,當雇主已經叮囑勞工注意,勞工還是在工作場域發生意外,雇主雖無明顯過失,還是要負責,此時雇主負擔的是無過失責任,是補償而非賠償。

但在勞工通勤這塊,黃維琛說,《勞基法》職災認定只擴充限制於從公司到住家往返這段路,如果勞工多繞路去買早餐、接送小孩上學,甚至先去看個電影再回家,這些非工作場域發生的意外,不宜再擴充要求雇主揹上責任,這樣並不公平。

雖然《勞基法》不認定此為職災,但勞工還是可以申請勞保給付,勞動部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陳慧敏解釋,勞保給付是採取從寬認定,凡是處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,像是接送家人、買食物、領錢、加油等,只要是順道路徑、同方向,都可以認定,目前核定率已經達到92%、93%。

此外,依據《勞基法》第59條規定,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死亡、殘廢、傷害或疾病時,雇主應予以補償,但如同一事故,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,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,雇主可以抵充。

★更多追蹤報導

勞工兼職通勤車禍 雇主免責
搬運化學物遭灼傷 物流員控公司不聞問
民團促訂職災保險法 保障勞工權益
職災條例修正 農民納保有譜
下班兼差出車禍 勞動部勞保局認定不一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!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?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!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。投稿去—–>https://goo.gl/iy5TCA台南民間借貸
282149BD0B921716
arrow
arrow

    hfio221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